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這是我國安全生產工作長期堅持的一項基本原則。一般而言,對單位負有全面責任、具有生產經營決策權的人,就是主要負責人。
生產、儲存、使用、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的單位(以下統稱危險化學品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負責。
危險化學品單位應當具備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和國家標準、行業標準要求的安全條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和崗位技術培訓。從業人員應當接受教育和培訓,考核合格后上崗作業;對有資格要求的崗位,應當配備依法取得相應資格的人員。
危化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證,發證機關:應急管理局(原來的安監局)證書1年一審,3年一換。
一、考證類別:
1、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
2、危險化學品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主要負責人;
4、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二、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檢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癲癇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三、報名所需資料:
1、身份證正反面電子照片
2、本人2寸白色電子照片
3、高中或高中以上學歷證照片(沒有畢業證可提供戶口冊本人信息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