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處作業操作證培訓,是從事登高架設作業或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工作的人員必須考取的特種作業操作。高處作業要求承載時建筑物或支承處應承住吊籃的載荷,理論上來說高處作業有一定的風險。
建筑施工中的高處作業主要包括臨邊、洞口、攀登、懸空、交叉等五種基本類型,這些類型的高處作業是高處作業傷亡事故可能發生的主要地點。
所謂高處作業是指人在一定位置為基準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國家標準GB/T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規定:“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备鶕@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該證是原安監局現應急管理部門頒發的,每三年復審一次,每六年需要換證。
高處作業的級別:
1、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分為特殊高處作業和一般高處作業。
1、特殊高處作業類別:
在陣風風力為6級(風速10.8米/秒)及以上情況下進行的強風高處作業;
在高溫或低溫環境下進行的異溫高處作業;
在降雪時進行的雪天高處作業;
在降雨時進行的雨天高處作業;
在室外完全采用人工照明進行的夜間高處作業;
在接近或接觸帶電體條件下進行的帶電高處作業;
在無立足點或無牢靠立足點的條件下進行的懸空高處作業。
2、一般高處作業:
除特殊高處作業以外的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安全注意事項:
參加高空作業的人員須經醫生檢查,合格者才能進行高處作業;
凡在離地面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的作業,均應視為高處作業,應遵守高處作業有關規定,要扎好安全帶,將安全帶掛在工作點的上方牢固可靠處才能進行作業。
安全帶在使用前,要進行認真地檢查,并且定期進行負荷試驗,合格后方能使用。
對從事高處作業人員要堅持開展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安全技術培訓,使其認識掌握高處墜落事故規律和事故危害,牢固樹立安全思想和具有預防、控制事故能力,并要做到嚴格執行安全法規。
當發現自身或他人有違章作業的異常行為,或發現與高處作業相關的物體和防護措施有異常狀態時,要及時加以改變使之達到安全要求,從而為預防、控制高處墜落事故發生。
高處作業人員的身體條件要符合安全要求。如,不準患有高血壓病、心臟病、貧血、癲癇病等不適合高處作業的人員,從事高處作業;對疲勞過度、精神不振和思想情緒低落人員要停止高處作業;嚴禁酒后從事高處作業。
特種作業人員應具備的條件:
1、年齡不得低于18周歲,不得高于60周歲。從事本行業作業的人員,年齡不得低于18歲。
2、工作認真負責,身體健康,沒有妨礙從事本作業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本種作業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專業技術特種作業人員知識及實踐經驗。
高處作業操作證報名材料:
1、學員檔案表(附照片);
2、身份證復印件;
3、學歷證書復印件;(如無學歷證書請單位出學員學歷證明);
4、體檢報告原件;
5、白底證件照片(大一寸4張)。(同時提交電子版相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