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具備與其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相適應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依法參加安全生產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資格證書。
企業分管安全負責人、分管生產負責人、分管技術負責人應當具有一定的化工專業知識或者相應的專業學歷,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具備國民教育化工化學類(或安全工程)中等職業教育以上學歷或者化工化學類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
危化安全合格證培訓要求
3.1安全培訓包括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管理、安全技術理論和實際安全管理技能培訓。培訓應堅持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注重職業道德、安全意識和實際管理能力的培訓。
3.2采用國家推薦培訓教材,集中培訓。
3.3培訓須安排講課、現場培訓、復習、考試等環節,講課內容及課時安排應符合本大綱的要求。
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人員證考證班學員提交以下資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1份;
(2)小一寸白底彩照3張(請在相片背后標注姓名)
招生對象
危險化學品生產單位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考試注意注意事項
1、考試機會:只考理論 80分為合格,每次申報時考試流程,理論兩次(正考 +補考),
正考理論不過,有一次免費補考的機會
2,兩次考試都沒有考過的情況,報名需重新交資料交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