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獲得地下礦山安全管理人員證,您需要遵循以下步驟:
1. 參加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組織的礦山安全管理員資格考試,并通過考試。考試內容主要包括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礦山安全管理人員需要具備扎實的法律基礎,掌握國家礦山安全法律法規的內容和要求。
2. 報名后由學校或培訓機構統一組織培訓,考試,并且取得理論成績合格后,由發證機關制證后方可取得證書。
3. 地下礦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證的發證機關是應急管理局(原來的安監局)。證書有效期為1年,需要進行年度審查,每3年需要更換一次證書。
4. 在申請領取安全生產許可證時,需要提交的文件和資料包括:安全生產許可證申請書、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采礦許可證復印件、各種安全生產責任制復印件、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
請注意,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企業應當取得工商營業執照、采礦許可證和安全生產許可證,從事爆破作業的還應當取得爆破作業單位許可證。在整個過程中,確保所有證照齊全有效,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健全或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