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高處作業分級》規定中:“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都稱為高處作業。”根據這一規定,在建筑業中涉及到高處作業的范圍是相當廣泛的。在建筑物內作業時,若在2m以上的架子上進行操作,即為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有四個級別分別是:
1 高處作業高度在2--5m時,稱為一級高處作業。
2 高處作業高度在5m以上至15m時,稱為二級高處作業。
3 高處作業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時,稱為三級高處作業。
4 高處作業高度在30m以上時,稱為特級高處作業。
其中特種作業考試中常考內項目為:登高架設和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
這兩類作業也有著不同的定義:登高架設作業指在高處從事腳手架、跨越架架設或拆除的作業。高處安裝、維護、拆除作業指在高處從事安裝、維護、拆除的作業。
它們適用于利用專用設備進行建筑物內外裝飾、清潔、裝修,電力、電信等線路架設,高處管道架設,小型空調高處安裝、維修,各種設備設施與戶外廣告設施的安裝、檢修、維護以及在高處從事建筑物、設備設施拆除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