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冷與空調作業證屬特殊工種,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現已取消,后設立應急管理部)統一制作,各省級部門負責簽發。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指導、監督全國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發證、復審工作。
制冷與空調作業是指在戶外和室內的空調、制冷設備操作、安裝、維修、維護的作業。制冷與空調作業人員經考試合格后由省安監局統一頒發證書,全國通用。
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指對各類生產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的作業。
適用于化工類(石化、化工、天然氣液化、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機械類(冷加工、冷處理、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食品類(釀造、飲料、速凍或冷凍調理食品、工藝性空調)生產企業,農副產品加工類(屠宰及肉食品加工、水產加工、果蔬加工)生產企業,倉儲類(冷庫、速凍加工、制冰)生產經營企業,運輸類(冷藏運輸)經營企業,服務類(電信機房、體育場館、建筑的集中空調)經營企業和事業等單位的大中型制冷與空調設備運行操作作業。
制冷與空調作業證報名條件:
(1)年滿18周歲,且不超過國家法定退休年齡;
(2)經社區或者縣級以上醫療機構體驗健康合格,并無妨礙從事相應特種作業的器質性心臟病、美尼爾氏癥、眩暈癥、癔病、震顫麻痹癥、精神病、癡呆癥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有初中級以上文化程度;
(4)具備必要的安全技術知識與技能;
(5)相應特種作業規定的其他條件。


